房屋鉴定中关于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的标准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采用了以概率理论为基础,以结构各种功能要求的极限状态为鉴定依据的可靠性鉴定方法,简称为概率极限状态鉴定法。并将已有建筑物的可靠性鉴定划分为安全性鉴定与正常使用性鉴定两个部分;采用等级评定对建筑物的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现状作出评价,根据分级模式设计的评定程序,将复杂的建筑结构体系分为相对简单的若千层次,然后分层分项进行检查,逐层逐步进行综合,以取得能满足实用要求的可靠性鉴定结论。具体实施时是进行安全性鉴定,还是进行正常使用性鉴定,或是两者均需进行(即可靠性鉴定),应根据鉴定的目的和要求按照 所述的原则进行选择。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的程序下图所示。
图为民用建筑鉴定程序流程图
房屋鉴定程序流程可分为初步调查、详细调查和补充调查。
1.初步调查
初步调查的目的是了解建筑物和环境的历史及现状的一般情况,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图纸资料(如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设计计算书、设计变更记录、施工图、施工及施工变更记录、竣工图、竣工质检及验收文件、定点观测记录、事故处理报告、维修记录、历次加固改造图纸等)。
(2)建筑物历史(如原始施工、历次修增、改造、用途变更、使用条件改变以及受灾情况)。
(3)考察现场(按资料核对实物、调查建筑物实际使用条件和内外环境、查看已发现的问题、听取有关人员的意见等)。
(4)填写初步调查表。
(5)制订详细调查计划及检测、试验工作大纲并提出需由委托方完成的准备工作。
2.详细调查
详细调查是可靠性鉴定的基础,其目的是为结构的质量评定、结构验算和鉴定以及后续的加固设计提供可靠的资料和依据。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下列工作内容:
(1)结构基本情况勘查;结构布置及结构形式;圈梁、支撑(或其他抗侧力系统)布置;结构及其支承构造;构件及其连接构造;结构及其细部尺寸,其他有关的几何参数。
(2)结构使用条件调查核实:结构上的作用;建筑物内外环境;使用史(含荷载史)。
(3)地基基础(包括桩基础)检查:场地类别与地基土(包括土层分布及下卧层情况);地基稳定性(斜坡);地基变形,或其在上部结构中的反应;评估地基承载力的原位测试及室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基础和桩的工作状态(包括开裂、腐蚀和其他损坏的检查);其他因素(如地下水抽降、地基浸水、水质、土壤腐蚀等)的影响或作用。
(4)材料性能检测分析:结构构件材料;连接材料;其他材料。
(5)承重结构检查:构件及其连接工作情况;结构支承工作情况;建筑物的裂缝分布;结构整体性;建筑物侧向位移(包括基础转动)和局部变形;结构动力特性。
(6)围护系统使用功能检查。
(7)易受结构位移影响的管道系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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